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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实验室管理规定
2015-01-27 17:14 吕江  理学院物理实验中心

开放实验室管理规定

一、实验室是开展实验教学、科学研究和科技开发的场所,所有实验中心成员和进入实验室工作的人员均应遵守本规定。

二、实验室仪器设备应有专人负责保管维护、登记建账。存放应做到整洁有序,便于检查使用。实验室仪器设备、工具一般不得外借,特殊情况,须经实验中心主任批准。
三、进入开放实验室的人员必须履行预约登记手续,在实验过程中确保人身安全。仪器设备应按照操作规程,在熟悉操作方法的前提下方可使用。否则,由于违章操作所造成的设备损坏和人身事故由当事人负责。

四、实验室负责人或指导教师应对进入开放实验室的人员进行遵守实验室规章制度的教育。进入开放实验室的人员在实验前要提交预习报告,服从指导教师和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安排。

五、进入开放实验室的人员必须爱护仪器设备、遵守操作规程、节约实验耗材。

六、实验过程中要保持安静,严禁大声喧哗、打闹。严禁在室内吸烟、吃东西,严禁随地吐痰,注意保持实验室整洁,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实验不涉及的仪器设备不得动用。

七、实验过程中要认真观察和分析实验现象,如实做好实验记录,并请实验教师签字确认。实验结束首先整理好仪器设备,然后清整环境卫生,待值班人员检查仪器完好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八、实验室内所有电器设备、高压设备、燃气设备,使用前必须征得指导老师的同意,并在指定的实验仪器上操作。实验结束后做好使用记录

九、在开放实验室所做的实验应撰写并提交实验报告,对实验结果、收获及体会进行认真总结;不提交实验报告的,实验室工作人员将取消其再次进入开放实验室的资格。

十、仪器设备发生故障,应立即报告指导教师或值班人员及时处理。—旦发生事故,应采取紧急措施(如切断电源等),保护现场并迅速如实地向有关部门报告,认真分析事故原因。

十一、实验室的管理人员,要加强岗位责任制,经常检查维修仪器设备,使仪器设备处于正常状态。

十二、实验室应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制。每次实验完毕或下班前,值班人员要检查电源、水源、气源、门窗是否关闭和仪器设备整理情况,实验指导教师要配合做好安全检查。

十三、对违反本规定所造成的事故和损失,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视情节给以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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