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主任、实验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每个人的岗位职责
1.实验中心主任岗位职责
1.负责制定实验室建设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检查执行情况。
2.领导并组织完成实验室基本工作任务。主要包括:根据学校教学计划承担实验教学任务;根据承担的科研任务,积极开展科学实验工作;组织开展社会服务和技术开发;组织开展教研、教改,不断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完成仪器设备的管理、维修、计量及标定工作,使仪器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3.做好实验室的科学管理,贯彻、实施有关规章制度。
4.制定岗位责任制,负责实验室专职工作人员的培训及考核工作。
5.负责精神文明建设,抓好工作人员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6.建立实验室安全检查制度,确保人身及财产安全。
7.定期检查、总结实验室工作,开展评比活动等。
8.熟悉本学科国内外实验技术动态,对本学科的实验技术的发展有系统了解。组织和领导本学科的重大实验工作,积极改革探索新的实验手段并有计划地组织编排新实验。
2.实验中心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掌握物理实验室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主要内容,认真做好实验准备,实验前必须预做,预做数量不少于实验组数的一半,并且了解其历史测试数据,保证按时开课,每学期为提高实验课教学质量提出己见,并做出相应的工作周记;
2.实验过程中必须坚守岗位,认真讲授,耐心指导,注意启发和引导学生独立思考,独立分析、解决问题。通过言传身教,培养学生严谨的科学作风、实验和创新能力;
3.实验完毕,认真检查仪器设备技术状况,认真批改实验报告,按学校有关规定负责对所开实验课进行考核,并对考核成绩的科学性和真实性加以评定;
4.掌握本实验室有关的专业知识和技术,深刻理解和掌握所开实验课和实验的教学内容。掌握本门课程全部目的、要求、实验原理和方法,积极参与实验教学内容的改革,参与编写实验讲义、实验指导书等教学文件,并在实践中不断加以修改和完善;
5.较熟练地使用本实验室各种仪器设备,对一般仪器设备的故障及时进行诊断和一级维修。能根据学术负责人的设想和要求,设计加工特殊的实验装置或零部件,改进仪器设备的性能指标;每学年应提出至少一个实验改进方案。
6.负责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的调试、维护、使用、检修和故障的排除,严格执行学院有关“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
7.有条件时参与毕业设计(课程设计)实验的准备或指导工作。
8.负责指导青年技术人员技术及校外代培人员的进修和提高;
9.承担实验室某方面的管理工作,完成实验室某方面的管理工作,完成实验室主任安排的各项具体工作。
10.熟悉本学科领域国内外实验技术动态,对本学科的实验技术的发展有系统了解。组织和领导本学科的重大实验工作,积极改革探索新的实验手段并有计划的组织编排新实验,当好实验室主任的参谋;
11.独立解决实验工作中出现的关键性技术问题,指导和培训初、中级实验技术人员。
1.实验教师基本职责
1. 承担实验教学工作的教师应认真备课、准备实验,耐心细致地辅导学生。
2. 上课前任课教师应检查学生的预习情况并对检查合格的预习报告盖章,对没按要求预习的学生,教师有责任拒绝其参加本次实验,并责令其重选实验。
3. 上课时,任课教师必须坚守岗位,加强巡回指导,随时注意学生操作情况及仪器设备使用情况,确保人身及设备的安全。对仪器设备的非正常损坏,应追究损坏人的责任并责令其赔偿。
4. 实验结束前任课教师应检查学生的测量数据,并在合格的测量数据上盖章。
5. 实验完毕整理好仪器设备,填写并保存好《实验开设记录》。对有问题的仪器设备及时维护修理,未能及时修理好的仪器设备,准确填写仪器报修记录并及时上报相关人员。
6. 离开实验室前督促学生打扫卫生,关好门、窗、水、电。
7. 认真批改实验报告,按规定的比例给出合理的成绩,在收到报告后的两周内将学生成绩上报实验中心,保管好实验报告以备查询。
8. 履行实验室钥匙领取手续,保管好实验室钥匙,不得出借他人,并在一学期实验结束后及时将钥匙交回实验中心。
9. 期末考试结束后,及时、客观评定出成绩,并在实验中心规定的时间内将考试成绩上报到中心。
10. 无正当理由,必须参加实验室的一切业务及公益活动。
4.物理实验中心教学秘书工作职责
实验中心教学秘书在物理实验中心主任的直接领导下确保实验教学的正常运行并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1、负责实验中心教学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档案内容主要包括:实验教学过程中的各种文件和资料(实验开设记录、实验技术人员工作日志、实验教学任务书、课表、学生实验成绩、实验报告等等);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的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文件和本实验室制定的规章制度;实验教学工作的各种统计报表;实验室人员在实验教学、技术开发等方面的立项情况、项目数及其工作量;实验教学、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等项目的全部技术文件资料。
2、负责物理实验选课系统数据库的建立与日常维护,并确保其正常运行。
3、负责组织实验成绩的录入、期末成绩的汇总与提交,完成签字及审批手续。
4、负责实验教学各种统计报表的填报、签字及递送工作。
5、协助实验中心主任合理安排教学资源,完成实验课表的编排、实验教学工作量的统计核对工作。
6、协助实验中心对教学工作进行日常监督和检查,对检查出实验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有权提出质询并及时上报中心领导。
7、协助实验中心组织实验教学研究、各种教学及仪器维护保养培训,做好各种活动记录。
8、协助实验中心制订实验室建设发展规划,关注国内外实验教学发展状况,定期对实验室建设及实验教学提出合理化建议。
9、参加实验中心的各项公益活动,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5. 物理实验室管理工作职责
为加强实验室管理,提高实验教学质量,理学院物理实验中心结合本中心实际对所属实验室实行管理责任分室包干制,每个实验室的管理人员对所管实验室全面负责,包括以下四方面的任务:
一、实验室安全
1、每个实验室的管理人员也是该实验室的安全负责人,负责本室安全工作,并有监督和要求在该室工作的其他人员执行安全条例的权利和义务。班前班后认真检查门、窗、水、电,对发现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处理。
2、实验室的钥匙不得出借他人,一旦丢失要及时向实验中心主任汇报,以便采取措施,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3、要经常检查室内电源设备,各种电气设备使用完毕一定要断开电源,下班前要断开室内总电源。机电设备运行中,禁止在各种旋转部位处站人。
4、实验室内不准吸烟。严禁在易燃、易爆等危险品附近做实验和使用明火,如电炉、酒精灯等。
5、危险物品的领用须实验中心主任审批,限量发放。对用途和数量必须详细记录,用剩数量及时退库。危险品的空容器、变质料、废液渣滓应予妥善处理,严禁随意丢弃。
6、使用各种仪器设备都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用电注意安全,不得违章用电。
7、学会正确使用实验室所配的安全器材,安全器材必须定期检查或更换,任何人不得随意搬动、拆改。
8、实验室一旦发生事故,需保护好现场,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二、实验室管理
1、按照实验要求准备实验所需的仪器设备和各种消耗材料。低值易耗品每学期集中采购一次,各室管理人员应在每学期放假前将下学期本室所需消耗材料清单(电子版)上报设备管理员。
2、实验前,认真检查实验所用仪器是否完好,确保仪器能够正常工作。实验后及时复查,并进行擦拭、校验、复原工作,发现损坏立即更换并维修。
3、负责本室所管理仪器的一级维修。高级别的维修可报请实验室专职维修人员进行,并准确填写报修记录。
4、负责所管实验室的清洁卫生工作,小扫每天做,每周进行一次大清扫。仪器要摆放整齐,并经常保持清洁。
5、做好实验室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定期检查仪器设备的工作状况,保证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每学期实验课结束后对所管仪器进行集中整理、检修、保养和维护。
6、对暂时不使用的仪器要切实作好清洁、保养和防尘工作,保证仪器的使用寿命。对由于严重使用不当或管理不当所造成的仪器损坏,管理者将承担相应的损失责任。
7、积极参加实验教学改革和研究,按照实验任务的需要,开展实验装置的研制或改进工作。积极参加实验室建设工作,有申报本室所需采购仪器计划的义务,并有验收和调试本室新购仪器的责任。
8、负责本室的档案管理工作。包括:固定资产及低值耐用品的帐目,做到帐物相符;协助设备管理员整理新仪器的开箱记录、装箱单、保修单、安装调试记录及双方签字移交文件;负责保管随机技术手册、设备说明书及装箱单;做好仪器设备使用、维修、故障、事故记录等。每学期末要清查一次帐物,并及时将清查结果向实验中心主任报告。
9、积极开展技术开发和社会服务工作。在保证完成实验教学任务的前提下,实验室要创造条件向社会开放,积极开展社会服务和技术开发。充分发挥学术、技术优势,挖掘现有设备潜力,提高设备利用率和使用效益,增强实验室活力。
10、实验中心将密切关注各实验室的管理工作,根据需要作出动态调整,制定相应奖惩措施,提高管理水平。
三、低值易耗品管理
1、实验室的低值品、易耗品、材料是指不够固定资产标准的低值仪器仪表、维修工具、量具、玻璃器皿、元器件、零配件、各种金属或非金属原材料、试剂等。
2、实验中心指定专人负责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工作,该管理人员对中心领导负责,定期汇报工作情况。各实验室领取低值易耗品时必须办理领取手续。
3、各实验室要建立《低值易耗品及消耗材料帐》,管理人员要做好使用、出借等记录,做到物品进出手续齐全清楚。
4、借给个人使用保管的物品,借用手续要清楚,不用时要及时收回,损坏、丢失的要按章赔偿。
5、实验中心建立物品采购验收制度,采购人员购回的物品要由中心有关管理人员入帐。各实验室的管理人员有协助采购或验收的义务。
6、简单、常用的维修工具人手一套,由设备管理员登记备案。丢失或损坏重新领取需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原因并经实验中心主任批准。
四、公益活动
1、公益活动是指由学校、二级学院及实验中心组织的在实验室管理工作职责之外的所有活动。
2、无正当理由,原则上必须参加实验中心的一切业务及公益活动。
6.物理实验中心仪器管理员工作职责
仪器管理员属物理实验中心的专职管理岗位,在国资处和物理实验中心的共同领导下开展下列工作:
1、负责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登记及账物管理,组织仪器设备清查、评估等。
2、负责组织新购置仪器设备的验收。
3、负责牵头制定仪器设备(包括低值耐用品)的使用、保养制度,并负责检查仪器设备的完好率和使用率。
4、负责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置换以及办理折旧、报废等处置手续。
5、负责贵重精密仪器使用效益情况的考核工作及档案资料管理工作。
6、负责实验中心所有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日常监督和检查。对不符合规定的操作或不利于安全的问题有权提出质询,对不听劝告或有碍安全的人有权停止其操作。
7、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实验室的低值品、易耗品、材料的采购、保管、发放工作。采购人员购回的物品要组织中心有关人员验收并建立详细帐目,所发放的物品要有领取人签字。
8、负责危险物品的购置、领用、发放及保管工作。对危险、有毒物品的使用过程应予严格控制和监督,对其领、用、剩、废、耗的数量必须详细记录,用剩数量及时退库。
9、协助仪器维修员开展仪器维修工作。
10、具体负责实验室仪器设备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档案内容主要包括:仪器设备及低值耐用品的总台件数及金额、固定资产帐卡;低值品、易耗品、材料的详细帐目及领用记录;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保养、维修、报废等原始记录;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申购报告、领导批复;开箱记录及装箱单、安装调试记录及双方签字移交文件、随机技术手册、保修单、验收报告及文件材料、设备使用说明书及全套随机文件;仪器使用、维修、故障、事故记录等;自制设备的任务书、技术总结报告、鉴定材料、设备使用说明书等;实验室用房及环境条件的各种技术资料;实验室设备相关的各种统计报表;实验人员卡片、实验项目卡片等。
11、负责展室的建设管理。协助维修室、设计与创新室的建设管理工作。
12、参加实验中心的一切业务及公益活动,完成领导交派的其他任务。
7.物理实验中心仪器维修员工作职责
仪器维修员属物理实验中心的专职技术岗位,在物理实验中心的领导下保证所有教学实验仪器的正常使用并开展下列工作:
1、负责实验中心所有教学实验仪器的一级以上维修。对虽不属于一级以上维修,但实验室管理人员维修确有困难的仪器有协助维修的义务。
2、负责制定实验中心废旧仪器的恢复改造计划及具体实施。
3、负责实验中心仪器维修室和设计与创新室的建设管理。
4、对需要外修仪器提出书面报告,说明原因作出预算,经有关领导审批后负责实施。
5、具体负责各实验室维修级别的界定,并负责对实验中心所有实验室管理人员的一级以下维修及仪器维护保养培训。
6、对新购仪器有协助验收和调试的义务。
7、协助维修演示实验室仪器。
8、协助监督所有实验室的日常安全工作,对不符合规定的操作或不利于安全的问题有权提出质询,并负有劝告及上报中心领导的责任。
9、参加实验中心的一切业务及公益活动,完成领导交派的其他任务。